广西热作所饮料厂通过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

 

        2013年5月11日,南宁市质量监督局委派出三人核查小组到广西热作所饮料厂进行三年一次的生产许可证(QS)现场审核检查,核查内容包括生产必备条件、现场巡查、检验能力以及产品抽检等项目,判定该厂是否满足QS发证条件。

        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蜜饯生产许可细则》的要求,核查组进行了总共42项内容的检查,基本涵盖了HACCP食品卫生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

        核查组认为饮料厂领导班子重视,质量管理扎实,管理人员素质高,软硬件设备配套齐全,一致同意该厂通过现场核查。

 
(李亚明、刘功德编辑、黎新荣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