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热作所关于2017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1日(星期六)放假调休,4月8日(星期六)上班,即“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4日。

二、放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有突发事件,应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广西热作所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