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热作所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现将广西热作所2018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2、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广西热作所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