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热作所关于调整办公时间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办公时间的通知》(桂政办电〔2019〕101号)精神,结合热作所实际,现将调整办公时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9年5月1日起,办公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不再区分夏季办公时间和冬季办公时间。请遵照执行并安排好有关工作。

 

广西热作所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