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职称证书验证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办法(试行)》(桂职办〔1998〕78号)和《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工作的补充通知》(桂职办〔1999〕47号)的规定,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登记有效期为三年,注册有效期满必须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012年取得或已注册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5年必须登记注册。凡未经验证注册登记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在申报、评审、报考、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一律不予受理。请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宣传并通知需要注册登记证书的同志,于2015年6月5日前把职称证书交到所办公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宁蕾   联系电话:0771-253905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